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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和管理要求

DB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322.2—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2: General requirements of work safety

3.8.6 重大危险源

3.8.6.1 辨识要求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按照GB 18218的规定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并记录辨识过程与结果。

辨识要求

  • 按照GB 18218标准进行辨识
  • 覆盖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场所
  • 记录完整的辨识过程
  • 保存辨识结果文档

3.8.6.2 安全评估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可组织本单位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安全评估,也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估15)

评估方式

内部评估

组织本单位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

委托评估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15) 河北地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委托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评估。

3.8.6.3 安全监测监控体系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a) 监测系统要求

• 重大危险源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

• 配备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 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具备紧急停车功能

• 记录的电子数据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b) 自动化控制系统

•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c) 紧急切断装置

•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 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d) 视频监控系统

•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3.8.6.4 检测检验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3.8.6.5 安全警示标志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3.8.6.6 信息告知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3.8.6.7 应急救援器材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应按下列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

a) 有毒有害气体重大危险源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应配备:

  • 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
  • 空气呼吸器
  • 化学防护服
  • 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b) 剧毒气体重大危险源

涉及剧毒气体的重大危险源,还应配备2套以上(含2套)气密型化学防护服

c) 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

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